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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3月10日消息,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當日發佈2025年檢察工作白皮書,通報全年民事執行監督成效。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廳廳長藍向東指出,檢察機關通過三大重點舉措,系統提升對民事執行活動的全程監督質效。
藍向東介紹,去年加大對民事執行活動的監督力度,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針對執行監督制度供給不足問題,最高檢成立專班,研究起草《關於強化民事執行活動全程監督的意見(稿)》,以“全程監督”理念指導實踐,推動構建與國家執行體制改革相適應的規範化監督機制,為破解“執行難”提供制度支撐。
二是聚焦“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中損害群眾權益的突出問題,最高檢聯合最高法印發專項通知,在全國部署開展監督行動。截至去年底,各級檢察機關受理涉“終本”案件46,841件,發出檢察建議30,949件,法院採納29,131件。專項行動推動2,817件案件恢復執行,執行到位金額約11.8億元(人民幣,下同),督促解除違法查控措施650餘件,涉及資金超3億元。
三是檢察機關積極參與“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全年辦理相關民事執行監督案件4,093件,制發檢察建議3,052件,其中涉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案件759件,法院採納2,247件,有效遏制濫用強制措施等亂象。
數據顯示,去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案件67,151件,同比增長9.3%;提出檢察建議54,566件,法院採納率達96.1%。去年執行監督在民事檢察四大業務中佔比升至26%,較2024年提高4個百分點,反映監督重心持續向執行環節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