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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推出的《2025/2026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由昨日起至5月15日接受申請,對象為在該學校年度就讀於廣東省學校非高等教育階段的澳門居民學生。
2025/2026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的申請條件及發放津貼金額與上年度相同。學費津貼方面,每名學生的學費津貼金額將根據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學費發放。學前教育階段學費津貼金額上限為八千澳門元,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學費津貼金額上限為六千澳門元。至於學習用品津貼則為定額發放,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一百五十澳門元,小學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四百五十澳門元,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七百澳門元。
申請人可透過“一戶通”網頁版或手機應用程式的“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提交申請(系統於5月15日23:59:59關閉)。有關“一戶通”的資訊、應用程式下載及開戶申請流程,可瀏覽“一戶通”專題網站:www.gov.mo/app/zh-hant/home。未能透過“一戶通”申請的人士,可於教青局網頁下載申請表(www.dsedj.gov.mo的網上服務 > 表格下載,點選“表格編號DSEDJ-D81”),填妥後連同所須文件一併遞交予所就讀的學校或所在地市的教育局。
2025/2026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的申請期至5月15日(系統於5月15日23:59:59關閉,逾期將不被接納),合資格申請人及有條件限制的申請人名單將於10月15日公佈,有條件限制的申請人可於10月15日至29日補交證明文件,以彌補缺漏或證明符合津貼的申請條件,申請處理結果將於12月3日公佈。
一般情況下,教青局自名單公佈日起計60日內,透過銀行轉賬形式一次性將津貼存入符合條件的學生或其監護人提供的在澳門銀行開設的澳門元賬戶。
就讀高中教育階段的申請學生須修讀指定課程,並符合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的要求,方可獲發津貼。有關課程於7月至8月期間在澳門進行,課時不少於12小時,旨在加強學生對澳門政治、經濟、文化,以及合作區最新發展等方面的認識。
更多申請詳情,可瀏覽“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專頁(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40356)。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教青局8397 2512,或電郵至gdras@dsedj.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