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本地中年女子日前在議事亭前地靠近郵政總局的位置擺攤,宣稱提供除痣祛斑服務,治安警巡查發現後將其截獲。警方經向衛生局查詢,證實該女子在本澳並未持有相關醫療人員專業資格,遂對其落案控以職務之僭越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本地女子姓林,50多歲,報稱無業。案情顯示,治安警於本月8日下午在議事廳前地一帶巡邏期間,發現林女在郵政總局側豎立一塊廣告牌,內容為提供除痣祛斑服務,列明除痣每顆收費50澳門元,同時附上微信收款二維碼。警員見狀,於是上前截查,並在林女停放的自行車上發現一些藥膏及美容工具。
經查問,林女供稱當日為第一次在澳擺檔, 尚未做到任何生意。至於其自行車上所藏藥膏主要是購自內地,另有部分是自製,分別用於治療痛症和肺部疾病。此外,林女亦聲稱曾在內地從事醫美工作,惟警方經向衛生局查詢後,證實其在本澳並未持有相關醫療人員專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