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發掘及保護本澳具重要文化價值而未列入“文物清單”的不動產資源,文化局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於去年3月對全澳第四批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日前行政會完成討論《第四批不動產的評定》行政法規草案後,行政長官透過第6/2024號行政法規公佈趙家大屋及原媽閣屠場舊址等六個項目被列入第四批“文物清單”的不動產資源。
文化局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於2023年3月16日對6項能反映本土文化特徵、資料齊備、論證充分、評定條件成熟的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並進行公開諮詢,經整理及綜合分析不動產所有人的意見、公開諮詢結果和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意見,並按法律所規定的評定標準對每項不動產進行文化價值的評估及作出建議,6個建議評定項目全部成功列作本澳被評定的不動產。
是次公佈新增的6項被評定的不動產項目包括:一、兩項紀念物:澳門趙家巷24至26號的趙家大屋;文第士街一號房屋;二、兩項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澳門媽閣上街的原媽閣屠場舊址;路環碼頭前地的路環九澳港海關站(原路環衛生分站舊址);三、兩項建築群:美副將大馬路55-73號及連勝馬路118-120號;美副將大馬路28-30、34-36號及俾利喇街151-157號。
日前,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出席行政會介紹《第四批不動產的評定》行政法規草案時提到,最新評定的六個不動產項目中,媽閣上街的原媽閣屠場舊址、趙家大屋將會對外開放。預計趙家大屋今年稍後將開展修復工程,之前已清理、記錄及制訂修復方案的工作,具體開放時間要待工程招標確定完工時間後再定。
目前,本澳被評定的不動產已增加至165項。文化局表示,將持續以《文化遺產保護法》為依據有序推進不動產的普查及評定工作。更多有關澳門被評定的不動產的相關資訊,可參閱澳門文化遺產網(www.culturalheritage.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