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退休基金會一則《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2023年度財務報表》的通告。報表顯示,截至去年底,參加公積金制度的公務員有23,955人;去年公務員公積金可作福利分派的淨資產增至318.39億元(澳門元,下同)。
按年增加約57億
根據澳門特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2023年度財務報表,截至2023年底,公務人員公積金可作福利分派的淨資產約318.39億元,按年增加 56.98億元;年內公務員的個人供款約7.76億元,特區政府供款約15.53億元;投資收益加上投資回贈則合共40.97億元。
共23,955人供款
至於公務人員公積金供款人的人數變動方面,去年新登記供款人605人,年內528人註銷登記;截至2022年底,特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的供款人有23,878人,至去年底達23,955人。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是透過於2007年1月1日生效的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設立的。根據該法律第二條的規定,公積金制度由退休基金會負責管理及執行。公積金制度投放供款的項目、運作及監管由第15/200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投放供款規章》作出規範。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是特區政府為公務人員提供的一種退休保障計劃,性質為界定供款計劃。公務人員及澳門特區政府按預設的供款率,每月共同供款,透過供款的累積連同投資回報,以作退休保障之用。作為供款人,可透過建立個人投資組合,從而全面參與退休福利的投資。供款人離職又或當供款人轉為處於不可加入公積金制度的狀況時,其於公積金制度的登記將自動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