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持續打擊非法兌換活動(俗稱“換錢黨”),司警局透過與金融管理局建立的合作機制,於本月27日下午3時共出動15名刑事偵查員及7名金融管理局人員,於路氹區一娛樂場周邊及酒店範圍展開打擊非法匯兌的聯合行動。行動中,共查獲8名(6男2女)從事不法兌換外幣活動的澳門居民。
據司警局通報,經對上述8名本澳居民作調查及身份識別後,沒有發現涉及刑事犯罪,但有跡象顯示8人從事不法兌換外幣活動,故由金融管理局根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根據第13/2023號法律《金融體系法律制度》,任何人士或實體未獲許可從事匯兌業務屬嚴重行政違法行為,可被科處50萬至500萬澳門元的罰款,倘活動嚴重影響澳門金融體系的穩定或擾亂金融市場的正常運作,則最高可被科處至1,000萬澳門元的罰款。金融管理局表示將按照《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的相關規定,對違法人士提起法律程序。
司警局強調,針對在娛樂場及周邊地方出現的非法匯兌活動,將持續加強巡查打擊,並不定時聯同相關部門進行聯合行動,務求最大程度地壓止該等不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