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年度現金分享增設去年須身處澳門至少183天的條件,初步未符合發放資格的居民可由本月18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以相關行政法規列明的不在澳門期間可視作身處澳門計算的八類理由,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聲請發放,如經審核及計算符合在澳183日的標準,將獲發放款項。
聲請手續可透過“一戶通”、現金分享計劃網頁(https://www.planocp.gov.mo/)、郵寄(澳門郵政信箱3094號)及前往五個政府服務中心專門櫃親身或以代交方式辦理。政府表示,為進一步便利居民親臨辦理《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聲請發放”手續,顧及平日因工作等原因而未能抽空前往辦理手續的居民,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現金分享專櫃將自本週六(21日)起,逢週六、日照常辦公,接受居民辦理“聲請發放”手續。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現金分享專櫃週六、日的辦公時間同平日一樣,由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不休息。
據政府公佈,昨日截至中午12時,“一戶通”及專櫃共收到約1,300宗關於現金分享“聲請發放”的申請。政府再次提醒居民在前往辦理手續時,需帶備居民身份證和所有相關證明文件的正、副本,以節省辦理手續所需時間。而由即日至2028年12月31日,居民均可就《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聲請發放”,時間充裕,居民無須急於近日內趕往政府服務中心作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