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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本年度首次平常全體會議,會上討論並通過8幅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包括文第士街1號(“國父紀念館”)地段的規劃草案。該地段規劃條件圖的申請人因“國父紀念館”鄰近的樓宇施工,導致地段圍牆遭拆除,希望重建圍牆、修復“天下為公”題字及將孫中山銅像遷回原處。工務局表示,目前有關規劃圖草案已按照文化局具約束力的意見,要求保留現有建築物與圍牆,維持花園空間及庭院特徵,不得拆除原有結構或於花園內增建新築。
文第士街1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顯示,該地段包含私有土地和長期租借批地,面積為1,371平方米,土地及現有建築物受到《文化遺產保護法》規範。草案建議該幅土地為“文化設施用地”。草案將地段分為A區和B區,根據文化局具約束力的意見,A區保留建築物,不得增加高度;B區保留現有圍牆,維持場地開敞空間和庭院特徵。草案建議,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和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無限制。
會上,多名城規會委員關注文第士街1號地段的建築活化、徵用和用行政手段要求開放等。另有委員肯定業主過去對該地段內建築物的保護努力,建議政府主動與業主溝通,探討長期保育方案。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回應表示,該地段的圍牆因鄰近樓宇施工被拆,而地段內的孫中山銅像亦需前移以保安全,因此地段規劃條件圖的申請人希望修復圍墻並將銅像遷回。工務局曾回覆申請人,此類修復工程不涉及重建或擴建,可直接向工務局提交工程建築計劃,惟申請人仍堅持申請規劃圖草案。目前規劃圖草案已按文化局具約束力意見,要求保留現有建築物與圍牆,維持花園空間及庭院特徵,不得拆除原有結構或於花園內增建新築。另外,根據地籍資料,相關地段包含私有地及長期租借批地兩種性質,兩者未有明確界線,長期租借批地所佔比例較小。
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蘇建明表示,“國父紀念館”並非孫中山先生本人居住過的地方,主要是其原配夫人盧慕貞及部分子女後代曾在此生活。紀念館已於去年列入被評定的不動產,過往該建築維修保養時,申請人會聯絡文化局尋求支援或技術協助。若該處開展重建圍牆等工作,當局會嚴格審視相關建築工程計劃。他再次強調,必須保留原有建築物,不得加高圍牆,同時需維持原有庭院的特色,以保障歷史文化價值。.png)